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与管理,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发展党员工作打下一个扎实的基础,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建设与管理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我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办法。
第一条 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
1、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并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三个月;本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积极参与院校及班级事务管理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创及校园文化活动等。
2、程序:团支部召开团员推荐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形式推荐本团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根据党员推荐、群团推优结果、本人现实表现和老师等意见后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推优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3、名额比例:各团支部每学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不超过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比例的7%。毕业班原则上不再确定积极分子。全院现有入党积极分子总数控制在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比例的30%左右。
第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1、党支部及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主要任务是:(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端正入党动机。 (2)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并提出培养意见。(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党小组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2、学院每学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培训,主要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
3、培养联系人每月与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谈话,及时了解情况。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会议,分析入党积极分子思想状况,提出培养措施。党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录表。
4、对调入本学院的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抓紧了解情况,及时核实材料,派专人谈话,指定培养联系人,填写《济南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5、入党积极分子每个季度主动向党组织递交书面思想汇报,汇报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主动接受党组织考察。
第三条 入党积极分子考核
1、入党积极分子除在学习方面刻苦努力并取得良好成绩外,还应至少主动承担以下其中一项锻炼任务:
(1)主动担任班级、学生组织干部或任课代表、宿舍长、心灵使者等职,热心服务同学,甘于奉献,帮助老师、班委、团支部、学生组织完成教学、学风建设、宿舍文明等工作任务,为班级院系做出一定贡献。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或其他健康向上的社团活动等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或积极参加科创竞赛,代表班级、学院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努力争取优异成绩,为班级、学院争光添彩,在实践中锻炼自我。
(3)与身边的后进生结成一帮一互助对子,帮助后进生提高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争取每学期都有明显进步。
(4)根据党支部的安排积极参加学院党委和学生支部组织举行的有关党内活动,主动接受党组织的培养和教育。
2、党支部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对不积极承担锻炼任务的入党积极分子,予以警告,对警告后半年内仍无明显进步的入党积极分子予以撤销。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入党积极分子予以撤销:言谈举止表现出对党和国家不热爱和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信念的不坚定者;带头违反校规校级,受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学习成绩较差,本学期有2门以上不及格课程者。
3、确定积极分子满一年并且考核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可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土木建筑学院党委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