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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2017-04-20  点击:[]
为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做好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

        1.高校党的建设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党员工作是高校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高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是高知识群体和青年学生聚集的地方。高校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和青年学生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富有发展潜力,是国家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把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和青年学生中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凝聚到党的队伍和事业中来,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以党建为核心、全面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有利于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政治氛围,完成好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根本任务。

         2.近年来,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一大批优秀教师和青年学生加入到党组织中来,为党注入了新鲜血液。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学校各项事业中勤奋工作、无私奉献,为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日益加快的全球化进程,我们党长期面临“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都对党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课题新挑战。我校发展党员工作存在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问题,主要有:学生入党动机呈现多样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够扎实有效,党员继续教育和管理还不到位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势必影响发展党员的质量。因此,我校各基层党组织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

        二、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基层党组织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4.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是:(1)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突出先进性,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2)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对党员发展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使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党员质量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3)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入党自愿,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有了入党要求,并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才可以吸收入党。(4)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三、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将培养教育贯穿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

        5.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上。新生入校后,通过入学教育、军训、团组织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基本知识,激发学生的政治热情。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及时将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有培养发展前途的入党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新教师入职后,要把握最佳时机,鼓励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提出入党申请。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使入党积极分子在思想上认同党的理论,学习和工作中接近党的组织,行动上努力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党支部、培养联系人要把培养教育工作做细、做扎实,定期召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会议,分析入党积极分子思想状况,提出培养措施。培养联系人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思想现实表现,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考察,提出要求,使其克服不足,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努力方向。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保证入党积极分子质量。

      6.重视和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着重考察其对党的理论、宗旨、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员标准的认识,使每个预备党员在组织入党的同时解决好思想入党问题。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使党员自觉服从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进一步增强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的信心和决心。

       7.构建多层次、多渠道教育培训体系。完善班级党章学习小组、学院党校和学校党校三级培养教育机制,使党校成为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阵地和党员党性锻炼的熔炉。发挥“两课”教育的优势,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进社区、进社团工作,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为广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所欢迎。不断拓宽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社会实践锻炼的渠道。各学院党委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要统筹规划,协调配合,组织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三下乡”、青年志愿者、挂职锻炼等活动,使他们了解党情、国情、民情、社情,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牢固树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在工作实践中尽快成长和成熟起来。各学院党委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依托学校、学院、班级三级团组织建立健全政治理论社团组织,通过组织学习、演讲、论坛等形式,不断激发学生学习理论的政治热情,将更多的优秀学生吸引到党组织周围。

        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8.推荐与公示制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执行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制度;确定发展对象,要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对近期发展对象和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实行公示制度,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使发展的党员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9.综合政审制度。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采取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方式。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0.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制度。发展对象应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助的材料。培训结束后,发展对象要参加结业考试,经考核合格的,颁发结业证书。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11.预审制度。对二级党委(党总支)审查同意的发展对象,由党建督导员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考察情况及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学校党委组织部召开预审会议进行预审。根据需要听取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经审查同意发展的,可以列入近期发展计划;不同意发展的,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继续进行培养考察。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学习、工作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12.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13.组织员谈话制度。审批预备党员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二级党委(党总支)汇报。

        14.党委审批制度。学校党委召开常委会议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批,审批预备党员时,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学校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学校党委审批意见写入《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做好思想工作。

        15.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公开制度,增强透明度。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

        16.学校各级党组织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定期专门研究发展党员工作,找准影响和制约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问题,提出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学校党委组织部要科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重点与一般、培养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宏观调控、调查研究和指导检查,把好预审关,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7.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建立一支综合素质高、数量充足、专兼结合的党务干部队伍。重视对专兼职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充分发挥组织员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重视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务干部队伍的理论与业务学习培训,定期举办教工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组织员学习班、党课教师研讨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18.坚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以改革的精神深入研究发展党员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探索新途径,创造新经验。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努力把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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