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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师获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彰
2019-11-28  点击:[]

11月25日,山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向我校发来感谢信,对我校及我校谢康老师予以表彰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专家开展了水污染防治实施情况的第三方评估,编制了《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我校土木建筑学院市政工程系谢康老师作为技术专家,参与开展了评估工作。


在评估过程中,谢康老师积极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要求和重要指示,结合山东省实际,会同相关专家,深入基层调研,与住建、环保、水利、卫生等多部门进行了对接,并总结分析、修正讨论,科学严谨、务实高效地完成了评估工作。省委刘家义书记、省政府龚正省长对此报告做出了重要批示,该报告已作为山东省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省人大特向我校对其工作的支持表示了感谢,对谢康老师予以表彰。


此次谢康老师代表我校参与省人大评估工作并较好完成,获得了省人大表彰,这项荣誉的获得,既是对谢康老师个人的肯定,更是对我校教师培养工作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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