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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评估(认证)申请的通告
2018-05-03  点击:[]

关于受理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评估(认证)申请的通告 

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14]第2号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4—2015年度高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评估(认证)申请受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学校相关专业点须符合各专业评估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各专业评估文件可从高校土建类专业评估网(http://edu.mohurd.gov.cn)下载。


  二、受理时间


  申请学校应于2014年8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申请报告(一式一份)邮寄至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提供申请报告的电子文档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寄邮地址等详细联系方式。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100835)


  联系人:王柏峰


  联系电话:010-58934045,58933389(传真)


  E-mail:tujianpinggu@163.com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

住房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乡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

住房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土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

住房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

住房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

住房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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